云南省醫保系統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國家醫保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四個不摘”要求,堅持以“穩政策、抓參保、強監測”為主線,做到“五個到位”,持續鞏固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牢防止因病規模性返貧底線。
一、責任落實到位。堅持“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繼續實行局領導分片掛包,持續深化“一把手親自抓、分管局領導負責抓、主責處室具體抓、全局全系統共同抓”工作機制。制定印發《云南省醫療保障局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分工方案的通知》,細化3類16方面31項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間進度,建立由省局各處室、中心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9個督導組,劃片督促指導各統籌地區抓好政策實施。在全省范圍內遴選47名具有豐富脫貧攻堅和醫保工作經驗的醫保管理經辦人員組成督導員庫,有效加強上下聯動,推動任務落實落地。
二、政策銜接到位。堅持政策平穩銜接,堅決防止政策調整“一刀切”。聚焦政策銜接難點、重點工作,印發《云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指導全省各地嚴謹細致制定優化調整實施細則,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準確標識、結算參數準確設定等基礎性工作,妥善處理政策穩定和優化過渡關系,確保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2023年,全省納入管理的893.38萬農村低收入人口保持應保盡保,享受待遇3864.83萬人次,醫保支付134.22億元,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90.74%,保障水平總體穩定。
三、數據交換到位。針對“鄉村振興醫療保障農村低收入人口數據交換不便捷”,實施“小切口”專項治理,通過刻盤方式,由脫貧攻堅期間每季度開展數據交換,調整為按月與鄉村振興等部門完成農村低收入人口數據交換,并及時導入醫保信息系統,指導各統籌區對動態新增、減少人口做好數據比對,做到精準標識,確保待遇精準兌現。2023年,共新增18.70萬人,減少18.87萬人。
四、日常監測到位。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制定印發《做好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調度監測工作的通知》,從2022年4月開始,持續開展周分析、月通報、季調度,并依托統一的醫保信息系統,在原脫貧攻堅調度系統基礎上,升級部署鄉村振興調度系統,進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的主動發現機制、動態監測機制、信息共享機制。2023年,已向省鄉村振興局分別推送個人自付累計超過8050元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信息及明細數據3.49萬條,推送自付累計超過10000元的普通參保群眾信息28.57萬條,最終認定存在因病致貧返貧風險的2.28萬人,對其給予傾斜性醫療救助8083.43萬元,有效發揮“政府找”作用,切實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
五、經辦服務到位。做實動態識別新增農村低收入人口及新生兒參保管理工作,實現及時識別、及時繳費、及時保障,保證醫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完善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和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保管理,做好參保信息維護、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做到農村低收入人口應保盡保,不漏一戶、不少一人。優化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繼續落實醫保三重保障“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2023年,完成超50萬人次20億元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切實減輕農村低收入人口墊付負擔。依托“云南省政府救助平臺”,及時完成4316件農村低收入人口“找政府”醫保業務辦理,按時辦結率持續保持在100%。